电池在刚随机送达用户时是干的,因此在使用前,应加入已均匀混合的正确比重的电解液。把电池格顶盖旋开,缓缓注入电解液直到位于金属片上部两侧刻度线之间并尽量接近上刻度线止。加好后,请不要马上使用,应先让电池停放15分钟左右,有条件的用户,还可以接上充电机予以充电到适量。
在第一次给电池充电时,应注意连续充电的时间不应超出4小时,充电时间太长会对电池的使用寿命造成损害。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充电时间允许适当延长:1、电池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充电时间可以为8小时;2、环境温度持续超出30℃或相对温度持续高于80%,充电时间可以为8小时;3、如果电池存放时间超过1年,充电时间可以为12小时;4、如果充电器电流输出不足,那么较低电流亦可,但充电时间应该按比例延长;5、在充电即将结束时,应检查电解液的液位是否足够,必要时可加入正确比重的标准电解液;需要注意的是,充电电流的在小和充电时间的长短还应同时考虑到电池的新旧情况和电池已经有电量的多少。在给电池充电时,应首先将电池过滤帽或排气盖打开,并检查电解液水位,需要时用蒸馏水调整。打开充电器,观察正常的充电率,还要视电池的新旧及目前充电水平。在开始充电后,充电电池会随着电流的饱和而逐渐减小。要检查充电情况则要在充电器断开后,让电池休息一段时间。然后用比重计测每格电池液的比重。正常的操作和充电会导致一些水被蒸发,这就需要随时对电池进行补充加液。先把电池外表,尤其加注口周围全面清洁以避免污物进入电池格,然后把孔塞取下。加蒸馏水,以方便空气适当流通。